首页法律案例库陈某某诉何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

陈某某诉何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何某某曾保持非婚同居关系,期间何某某生育一女。双方分手后,陈某某主张确认亲子关系并要求共同抚养,同时提出分割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及存款。何某某认可亲子关系,但拒绝陈某某参与抚养,并主张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因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财产细节,双方矛盾激化,陈某某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家庭内部财产纠纷,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原告陈某某提交了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试图证明双方曾就财产分割达成口头协议;被告何某某则提交了银行流水以反驳该主张。法院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的合法性与关联性。

判决结果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原告陈某某经法院释明及双方沟通,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平衡。同时,明确了涉未成年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规范,以及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行使撤诉权的法律后果,对类似家事纠纷具有程序指引意义。

分类:子女抚养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