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与杨某某涉外离婚抚养费纠纷案

张某某与杨某某涉外离婚抚养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张某某(中国籍)与杨某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并确定抚养费标准。后张某某以杨某某隐瞒巨额涉外债务、导致其实际收入大幅降低为由,申请再审,主张减少抚养费。张某某提交杨某某在境外的债务凭证及银行流水,主张原抚养费计算基础已发生根本变化。杨某某辩称债务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张某某收入未减。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婚姻背景下,一方隐瞒债务对抚养费调整的影响及举证责任分配。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法院采用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重点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张某某提交了杨某某在境外的借款合同、法院判决书及银行转账记录等书证,证明其背负巨额债务;杨某某提交了家庭日常消费记录及收入证明,反驳债务非个人恶意举债。合议庭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了质证与认证,并询问了当事人关于债务用途及当前经济状况的陈述。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涉外家事案件中,当事人对境外证据的提交与审查难点。同时,原告在再审阶段撤诉,反映了当事人在诉讼策略调整或达成庭外和解后的程序选择,提示司法实践中需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同时强化对涉外证据形式的规范性指引。

分类:子女抚养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