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社保未补缴员工索赔医疗费被支持
案件标题:民企社保未补缴员工索赔医疗费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社保补缴和医疗费用赔偿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0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公司长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5月张某某突发重病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约3.5万元,因无社保报销导致高额自费。其后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补缴社保并全额赔偿医疗费用,公司辩称张某某未及时主张权利且病情属个人原因。双方对社保补缴范围及医疗费用赔偿比例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调解未果,依法开庭审理。员工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记录及费用单据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考勤记录。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不缴社保行为,且医疗费用与未参保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0-2024年期间社保费用,并按60%比例赔偿张某某医疗费用约2.1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4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未参保导致的医疗损失应予赔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重视社保合规管理,员工需及时保留医疗凭证。社保补缴需明确欠费期间,医疗费用赔偿应结合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收集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