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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漏缴社保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漏缴社保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引发社保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月工资约8000元。2024年12月离职后发现公司从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仅提供了一份空白的社保参保证明。张某某通过银行流水确认实际工资发放情况,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2024年5月至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并支付相应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要求补缴及赔偿;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社保问题应由社保行政部门处理,拒绝承担补缴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离职证明及社保查询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工资实际发放情况及公司未参保事实。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劳动合同,但无法说明社保缴纳情况。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张某某2024年5月至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约3.5万元,并支付未缴期间的赔偿金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60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社会保险法》第86条,未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员工应及时核查社保缴纳记录,保留工资发放证据;小微企业需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避免因未参保引发高额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未签合同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但需注意仲裁时效问题。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