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民企未缴社保员工失业再就业难获赔

民企未缴社保员工失业再就业难获赔

案件标题:民企未缴社保员工失业再就业难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争议案,涉及失业保险及医疗补助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公司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后因公司经营调整,张某某被裁员,遂申请失业保险金遭拒。其后因健康问题影响再就业,向公司主张医疗补助费用约3.5万元,公司以无相关协议为由拒绝赔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缴社保导致失业保险无法申领,且其因健康问题无法再就业应获医疗补助。公司辩称员工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再就业困难,且医疗补助无明确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及医疗诊断书,公司反驳称员工未提供再就业困难证明。仲裁委实地调查员工求职记录,认定公司未缴失业保险违法,但医疗补助需进一步审查证据充分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失业保险费并支付失业保险金约2.8万元,但以员工未提供完整医疗补助证据为由不予支持该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第41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公司应支付病假工资,但医疗补助需符合特定情形且有明确法律依据。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缴纳社保以避免承担赔偿责任;员工需保留医疗证明及再就业受阻证据,主张医疗补助应明确法律依据。本案启示:社保缴纳义务不可规避,但医疗补助需符合法定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完善社保制度,员工维权时注意证据完整性。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