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扣发多胎产假工资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扣发多胎产假工资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育期间多胎产假工资待遇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生育双胞胎,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公司以'多胎生育影响工作安排'为由,仅支付其60天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其余时段按病假标准发放。张某某在产假结束后向公司主张全额工资差额及违法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支付,公司辩称其内部制度规定多胎生育需扣除38天工资作为'特殊安排补偿费',并称该条款已通过员工手册公示。双方对制度合法性及产假期间工资计算标准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制度文件及考勤记录,公司仅提供员工手册截图但未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多胎生育证明及工资明细,证明其产假天数符合法律规定。经质证,公司制度中关于多胎扣薪的规定被认定为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产假期间被扣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违法制度条款规避法定产假工资支付义务,员工应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对于多胎生育等特殊情形,企业需参照国家规定调整福利政策而非单方扣减。建议企业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员工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