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漏缴养老险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漏缴养老险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争议案,涉及退休待遇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工作年限达15年。2024年6月退休时发现公司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其养老金比同工种员工少约3.5万元。经向当地社保局举报后,公司承认存在漏缴情况但拒绝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补缴养老险并支付养老金差额;公司辩称已按最低标准缴纳,员工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对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及退休待遇损失金额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完整社保缴纳记录,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年度凭证。张某某出示了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及社保局出具的稽核报告,证明实际工资与申报基数差异。公司未能有效反驳,仲裁庭采纳关键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漏缴行为,裁决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并按比例支付养老金差额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2条、第41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未缴部分需补缴并承担相应待遇损失。
分析启示:员工应及时核查社保缴纳明细,保留工资单等核心证据。企业需注意社保申报基数合规性,避免因漏缴引发高额补偿。退休人员维权时可申请社保局协助核查,提高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