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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失业金纠纷因社保未缴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失业金纠纷因社保未缴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在失业时无法申领失业金,引发社保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失业保险。2024年3月因公司结构调整被裁员,张某某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金时被拒。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应赔偿其无法领取的失业金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其权益受损;公司辩称已为员工缴纳其他社保项目,且员工未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影响领取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记录缺失的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其已缴纳失业保险。仲裁委要求公司对社保缴纳情况举证,但公司仅出示了部分项目缴纳凭证,未覆盖失业保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应赔偿张某某失业金损失共计3.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条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确保社保全员参保,员工离职后应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留存相关证据。本案中企业因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员工权益受损,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提示上市公司更应规范用工管理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