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未签合同失业金争议员工胜诉

未签合同失业金争议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失业金争议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失业金领取条件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公司裁员离职,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遭拒。其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导致无法领取,公司则称张某某未满足领取条件且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因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无法领取,公司认为员工主动离职且未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不符合领取条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公司社保缴纳记录,确认其未为张某某缴纳失业保险。员工提交了离职证明及社保查询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形。仲裁员核实后认为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直接影响员工权益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赔偿张某某失业保险金损失约3.5万元,并责令其补缴相关社保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保障员工权益,员工需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因单位过错导致失业金无法领取,可依法追偿。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