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缴养老险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缴养老险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保险缴纳问题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社保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18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任职期间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达到退休年龄离职,发现社保账户未缴纳记录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以'员工自愿放弃参保'为由拒绝补缴,双方由此引发仲裁争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养老险导致其退休金损失,要求补缴并支付赔偿金约3.5万元;公司则声称已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由个人承担社保费用,且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经营困难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参保协议,但仅找到一份格式合同中模糊的'自愿放弃社保'条款。员工提供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离职证明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实际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就社保事项与员工达成合法有效约定,仲裁庭采纳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为张某某补缴2018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养老保险费,并支付未参保期间的养老待遇损失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得通过协议免除法定义务。未参保期间养老待遇损失应予补偿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注意社保缴纳合规性,员工应保留工资单等证据。用人单位以'自愿放弃'为由规避责任的协议无效,且社保补缴时效为5年。本案中公司长期未参保构成违法,员工主张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