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工作年限足仲裁获赔失业金

员工工作年限足仲裁获赔失业金

案件标题:员工工作年限足仲裁获赔失业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失业保险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18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21年12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张某某离职后申请失业金遭拒,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公司虽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但声称员工未主动申请失业金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未缴失业保险的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失业金申领属于员工个人责任,且未提供书面解除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离职证明等证据,证明工作年限符合申领条件。公司仅提供部分考勤记录,未能举证已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仲裁委采纳劳动合同及银行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裁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向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失业保险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4条及《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造成职工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依法赔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确保员工权益,员工需注意保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案因工作年限达标且证据充分获得支持,但若未能及时维权或证据链不完整可能影响结果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