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孩员工生育险缺失 仲裁获赔近3.5万元
案件标题:多孩员工生育险缺失 仲裁获赔近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生育保险赔付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生育二胎时产生医疗费用约3.5万元,因未参保无法报销,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补缴生育保险并赔偿医疗费用损失,公司辩称因多孩政策调整导致无需承担二胎相关费用,认为仅需为第一个孩子缴纳保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及医院出具的生育费用清单,证明公司存在漏缴社保行为。公司则提供当地社保政策文件,主张多孩政策实施后企业无需承担超出基数部分的费用。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的差异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补缴2024年度生育保险费用,并赔偿张某某因未参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约3.5万元,但驳回其要求公司承担超出社保政策范围的额外费用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以多孩政策为由拒缴社保存在法律风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应以法定标准为准。建议员工及时留存参保凭证及医疗费用单据,企业需核查社保缴纳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