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致医疗费损失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未缴社保致医疗费损失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医疗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依法缴纳社保。2024年10月张某某突发重病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约3.5万元。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无法通过社保渠道报销,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医疗费损失应依法赔偿;公司辩称员工未提出异议且医疗费属个人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承担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病历、费用清单及工资流水证明用工关系;公司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且未申请鉴定。仲裁委采信员工证据,认定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构成违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医疗费用损失约3.5万元及利息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应由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员工维权时需注意时效并保留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公司因未参保导致员工无法报销医疗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社保管理制度,员工遇类似情况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