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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断缴养老险员工退休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民企断缴养老险员工退休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保险缴纳问题产生争议,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退休后发现公司长期未缴纳养老险,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10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工作年限达15年。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从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2024年某月张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养老金账户余额异常,遂向仲裁委主张公司补缴养老险并赔偿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未缴养老险,要求补缴并赔偿养老金损失;公司辩称已解除劳动关系且张某某未在法定时效内维权,拒绝承担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张某某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社保查询记录作为证据。公司提交了2018年后的部分社保缴纳凭证,但无法说明2010-2018年期间的缴费情况。经核查,公司确存在断缴行为,仲裁委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启动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应补缴2010-2018年期间的养老保险,但对2019年后的断缴期间因张某某未及时主张权利,部分免除赔偿责任。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10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职工维权时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分析启示:企业需重视社保合规,员工应及时核查社保缴纳情况。退休后发现断缴应尽快维权,但需注意仲裁时效,部分年限主张可能受限制。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