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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三年未缴社保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三年未缴社保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连续工作三年期间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离职时发现社保缴纳记录异常,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请求。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主动放弃参保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工资单。员工出示了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1-2024年期间社保费用,并支付未参保期间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八十四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未签合同,员工仍可通过证据链维权。建议劳动者及时留存工作证据,发现社保问题应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