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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养老待遇争议:档案记录助维权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养老待遇争议:档案记录助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待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2年,2024年某月退休时发现养老金低于预期。其主张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导致养老待遇损失。公司称已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且员工退休后无法追溯社保缴纳问题。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养老金差额应由公司补足,公司抗辩称缴费基数合规且已过追诉期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凭证。张某某提供人事档案中的工资记录,公司出示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经核对,公司实际按最低基数缴纳,与员工实际工资存在差异。仲裁委依《社会保险法》第12条判定企业违规。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补足养老金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2条、第86条;《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分析启示:档案记录可成为维权关键证据,国企更应规范社保管理。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保留工资及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的待遇损失应依法补足。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