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小微企业未缴失业险员工索赔失业金遭拒

小微企业未缴失业险员工索赔失业金遭拒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缴失业险员工索赔失业金遭拒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失业保险待遇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2024年9月,张某某因公司经营问题被裁员,离职时公司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张某某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金遭拒,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其无法申领失业金,要求赔偿约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已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且张某某未提前申请失业保险登记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2024年1月至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公司仅出示了养老和医疗险缴费凭证。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社保局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庭审中公司承认未办理失业险参保手续,但主张员工应自行承担未参保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属违法行为,裁决公司按失业金标准赔偿张某某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重视社保合规,未参保员工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仲裁中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已参保,视为未缴纳。失业金计算涉及缴费年限折算,建议员工离职后3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避免因时效问题败诉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