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被裁未办失业登记索赔遭拒仲裁支持

员工被裁未办失业登记索赔遭拒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被裁未办失业登记索赔遭拒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失业保险待遇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失业保险。2024年9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协助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张某某在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时被拒,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其无法领取失业金,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告知离职流程且张某某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认为责任在员工。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其提交的证据显示2024年6月至8月期间未为张某某缴纳失业保险。员工出示了失业登记申请表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受理证明,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明显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为张某某补缴失业保险费,并赔偿因未及时办理登记导致的失业金损失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协助办理失业登记

分析启示:企业需重视社保合规管理,员工应及时留存离职相关证据。失业保险待遇损失需证明公司过错与直接因果关系,仲裁委倾向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