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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高管生育未参保索赔案

案件标题:某科技高管生育未参保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引发生育医疗费用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高管,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张某某在2024年11月生育后,因缺乏保险报销渠道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补偿,公司辩称高管应自行承担生育相关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参保导致其生育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公司抗辩认为高管属于特殊岗位无需参保且生育保险属国家福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核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近三年工资流水、生育医疗费用单据及公司未参保的社保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高管会议记录,主张已通过其他方式补偿。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参保凭证,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生育医疗费用补偿约3.5万元,并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四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注意高管参保义务,生育保险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维权时应主动收集工资记录、医疗票据等核心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损失。企业未依法参保可能面临补缴及经济赔偿双重风险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