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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因多胎遭扣工资获补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因多胎遭扣工资获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争议案,涉及多胎生育待遇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孕期因生育双胞胎被公司扣除当月工资2000元。公司以'绩效考核'为由主张扣款合理性,但未提供具体扣薪标准。张某某在2024年某月生育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生育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多胎生育属于法定保障范围,公司无权扣减工资;公司辩称扣款系基于绩效考核制度,且张某某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无需支付补偿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孕检记录、生育证明、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公司仅提供内部绩效考核文件,但无法说明扣薪与绩效的具体关联。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公司扣薪是否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关于产假期间工资保障的条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发张某某2024年某月工资2000元,并支付生育津贴及多胎补贴共计约3.5万元。公司需在15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待遇,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应留存工资单、社保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