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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凭诊断书追讨社保补缴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诊断书追讨社保补缴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医疗问题引发社保争议,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2月张某某患病住院,因公司未缴纳社保无法申请医疗报销。张某某持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向公司主张社保补缴,公司辩称已为员工参保但未提供相关缴纳凭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医疗费用损失;公司称已参保但无法提供缴费记录,认为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限期提交社保缴纳证明,但其未按时提供。员工提交诊断书、工资流水及社保查询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月份的参保证明但无法完整覆盖张某某任职期间。仲裁委采纳诊断书等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断缴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张某某2024年3月至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58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在仲裁时效内主张补缴权利

分析启示:员工应保留工资凭证和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企业需注意社保缴纳的连续性。针对断缴情况,可通过社保稽核程序维权,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需注意时效主张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