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费用公司拒赔仲裁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医疗费用公司拒赔仲裁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费用报销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社保争议中的医疗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突发重病住院治疗,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其向公司申请报销时被拒绝,公司称已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且费用需凭医保结算单。张某某发现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因未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使用医保;公司辩称已购买商业保险且费用未在医保范围内,要求按保险条款处理。双方对医疗费用是否属于社保报销范畴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保险协议,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及考勤记录。公司未能出示完整证据,仲裁委认定其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全额报销张某某住院医疗费用约3.5万元,并补缴相关社保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权益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举证责任已充分履行。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足额缴纳社保,避免因未参保导致医疗费用承担风险。员工需及时保留医疗票据并核实社保缴纳情况,维权时注意举证时效。本案中企业因证据不足被判赔偿,凸显合规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