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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未参保主张离职赔偿胜诉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未参保主张离职赔偿胜诉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外籍员工,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公司以'已购买境外保险'为由拒绝缴纳社保。2024年11月,张某某通过公司财务部出具的缴费通知发现社保未参保事实,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公司辩称其用工主体资格存疑且张某某应自行申报社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导致其权益受损,要求赔偿约3.5万元;公司抗辩称其已为外籍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且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某月财务部出具的缴费通知及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成立与社保缺失事实。公司承认未办理社保登记但主张员工应知悉相关规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缴社保经济补偿金约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