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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未缴生育险员工医疗费索赔案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未缴生育险员工医疗费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争议案,案由为生育保险缴费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2024年3月其产检发现胎儿畸形,手术治疗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张某某向公司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遭拒,后发现公司从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公司称已购买商业保险可覆盖医疗费用,但未提供有效证明。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公司抗辩称已通过商业保险弥补,且员工未在孕期及时提出参保要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商业保险凭证,公司仅提交了商业保险合同。员工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产检记录及工资流水。经核查,公司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未为张某某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商业保险条款亦未明确覆盖该类特殊医疗支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生育保险费,并赔偿张某某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生育保险待遇应由社保基金支付,商业保险不能替代法定社保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商业保险不能替代法定责任。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保留缴费记录等证据。对未参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劳动仲裁追偿。建议企业完善社保管理制度,避免法律风险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