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员工医疗费用报销遭拒 仲裁维权成功

国企员工医疗费用报销遭拒 仲裁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医疗费用报销遭拒 仲裁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 张某某 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费用报销产生社保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发生重大疾病,自行垫付约3.5万元医疗费用。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职工住院费用应由社保统筹支付,但公司以'未及时提交材料'为由拒绝报销。张某某保留完整医疗票据及报销记录,多次沟通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履行社保报销义务,要求全额返还医疗费用。公司辩称部分费用超出报销范围且员工未按流程提交资料,认为存在员工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医疗费用报销记录、医院出具的费用明细单及社保局政策文件。公司对费用明细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社保账户存在未及时结算情况,认定企业未依法履行社保待遇支付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应在15日内为张某某办理社保报销手续,退还已垫付医疗费用3.2万元,剩余0.3万元因未达到社保报销标准不予退还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社保报销流程,及时处理员工医疗费用结算。员工需保留完整医疗票据,注意报销时效。本案因企业未及时结算导致部分损失,提示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社保管理制度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