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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追讨养老金差额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追讨养老金差额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18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工作期间公司以业务特殊为由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退休时发现养老金低于法定标准,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讨差额约3.5万元。公司称员工存在兼职收入未申报情况,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实际工资基数补缴养老险并支付养老金差额;公司则以员工未提供完整工资单、存在兼职收入为由拒绝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2018-2024年工资发放记录,公司仅提交部分考勤表。张某某出示了银行流水、社保查询记录等证据,证明工资基数与公司申报不一致。公司未能说明未参保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仲裁庭采纳员工证据进行裁判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18-2023年养老保险费用,并按实际工资基数补发养老金差额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需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规范社保缴纳制度,员工需及时留存工资单等证据。本案中公司未提供完整工资记录导致败诉,提示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是法定义务,劳动者维权时应注意仲裁时效,保留关键证据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