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小微企业生育险未缴员工获赔

小微企业生育险未缴员工获赔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生育险未缴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育保险缴费问题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社保争议中的生育保险补偿金索赔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生育后,因未参保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遂向仲裁委申请补偿。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公司辩称认为员工未主动提出参保要求且已支付生育相关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其生育费用损失,要求全额补偿;公司则认为已通过其他方式补偿生育相关支出,且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出示社保缴纳记录缺失的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过错,依法调取了公司社保登记资料进行核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补偿金约3.5万元,要求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41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未缴纳的应由单位承担生育期间医疗费用等待遇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未参保导致员工损失应全额赔偿。员工应及时核查社保缴纳情况,保存医疗费用凭证,在仲裁时效内维权。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建立规范的社保缴纳制度可有效规避用工风险,避免因违法参保引发高额补偿责任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