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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追缴社保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追缴社保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外籍人员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9月,张某某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到其社保缴纳记录为空,遂向公司索要缴费凭证。公司以张某某为外籍人员为由拒绝提供,后张某某留存了社保局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及工资流水作为证据,于2024年12月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社保缴费义务需补缴并支付赔偿;公司辩称外籍员工无需参加社保且未收到缴费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保局缴费通知单、工资发放记录及工作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材料。仲裁委查明公司未依法为外籍员工办理社保登记,且未在张某某任职期间履行缴费义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张某某补缴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未参保期间的经济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费用,该义务不因用工主体身份不同而免除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知:外籍员工同样受中国社保法规约束,未参保行为可能面临补缴及经济补偿双重责任。建议企业及时办理社保登记,保留缴费凭证,避免法律风险。员工维权应注重证据收集,如社保查询记录、工资单等关键材料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