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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探亲假被拒获补偿金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探亲假被拒获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普通员工。工作满三年后,其因需照顾年迈父母向公司申请探亲假,但公司以生产任务繁重为由拒绝。张某某未获准假期间持续正常出勤,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其探亲假权利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符合探亲假条件且已履行申请义务,公司则称探亲假需书面申请且未约定相关待遇,同时认为员工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导致无法核实情况。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及亲属关系。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探亲假申请流程或存在特殊经营状况。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拒绝休假的正当理由,但其仅以口头回复未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保障员工探亲假权利,裁决支持张某某的补偿金诉求,要求公司支付约3.5万元未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职工探亲假的规定》第二条明确符合工作年限及亲属关系条件的职工可依法享受探亲假。

分析启示:员工应主动保存工作年限证明及亲属关系材料,国企更需严格遵守法定休假制度。用人单位需完善休假审批流程,避免因管理疏漏引发补偿纠纷,同时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拒绝休假的合理性。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