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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未发薪员工获补偿金

案件标题:探亲假未发薪员工获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工资支付与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公司手册规定探亲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2024年5月,张某某根据政策申请探亲假15天,期间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但未获得工资。公司以'探亲假属于福利假期'为由拒绝支付,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探亲假期间应正常支付工资并赔偿损失;公司认为探亲假非法定带薪假期,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公司有权拒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休假审批文件,公司仅出示内部通知。张某某提交了微信工作群记录、邮件工作指令及银行流水,证明休假期间仍承担工作职责。公司辩称因未签合同无需支付工资,但未能举证证明已明确告知休假期间薪资标准。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裁决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30%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法定休假权益并支付相应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明确休假类型及薪酬标准,探亲假虽非法定带薪假但若政策承诺应予履行。员工应保留工作联系记录、任务分配证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不利后果。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