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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路费被拒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探亲假路费被拒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路费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探亲假。2024年某月,公司以未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报销其往返路费约3.5万元。张某某保留票据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反劳动法律规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探亲假属于法定权益,公司应承担合理路费;公司则称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路费报销条款,且认为费用过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请假审批记录、交通票据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但提出部分票据存在连号异常。仲裁委要求公司对异常票据作出解释,其未在期限内举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公司应为张某某承担探亲假期间的合理交通费用,但因部分票据存疑,最终支持2.8万元路费报销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法定休假权利,交通费视为工资组成部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休假政策细则,员工应保存完整凭证。路费核算需结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异常票据需及时核查。本案因证据瑕疵导致部分支持,提醒争议解决时注重举证完整性。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