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赔被判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赔被判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探亲假争议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其父母户籍在异地,工作期间多次向直属主管申请探亲假未果。2023年12月因家庭急事需返乡处理,公司以'无相关制度支持'为由拒绝休假申请,导致张某某未能及时履行照顾义务产生损失。员工于2024年6月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益。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利需赔偿损失;公司则称探亲假属于人性化福利且未签订相关协议,主张无需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亲属户籍证明、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家庭突发情况说明。公司仅提供内部规章截图,但未明确探亲假审批流程。仲裁员经质证认为公司未依法履行探亲假告知义务,且未证明员工申请不符合条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探亲假期间工资差额及精神抚慰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休假权益且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规定的休假申请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休假制度公示流程,员工应注意保存休假申请证据。探亲假虽非法定带薪休假,但用人单位不得以规章制度规避法定义务。维权时应结合证据证明公司存在主观恶意拒绝休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