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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婚假天数被克扣仲裁支持补发工资

案件标题:员工婚假天数被克扣仲裁支持补发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休假争议案,案由为婚丧假天数认定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但公司以'审批制度未通过'为由仅批准3天假期,张某某实际休假15天后被要求返岗,因未完成工作被扣除部分薪资约3.5万元。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结婚证及请假记录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赔偿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根据劳动法第51条应享受15天婚假,要求补发工资及赔偿;公司认为婚假天数应以内部规定为准,仅认可3天法定假期,且张某某未提前申请导致工作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结婚证、请假审批单及工资明细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休假制度文件,但未证明已向张某某公示且约定优于法定。仲裁员结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克扣婚假行为违法,依法支持员工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补发张某某婚假期间被扣除的工资约3.5万元,并赔偿未支付部分的经济补偿金50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分析启示:婚丧假天数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缩减。员工需保留婚姻证明等关键证据,公司应完善休假制度公示程序。本案中,公司内部规定未明确约定婚假天数,且未证明已告知员工,导致败诉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