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婚丧假未休索赔补偿金被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婚丧假未休索赔补偿金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案由涉及企业未依法审批婚丧假导致补偿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母亲病逝需办理丧事,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天婚丧假。公司以需书面申请且未提前报批为由拒绝。张某某在未休假期间继续工作,但公司未支付相应工资。后张某某以公司未依法保障婚丧假权益为由申请仲裁,主张补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补偿金;公司辩称员工未按制度流程申请,且请假期间仍正常出勤,不应支付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母亲死亡证明、请假审批记录及考勤异常说明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材料,仅以内部制度为由抗辩。仲裁委认为企业未举证证明已告知婚丧假申请流程及具体要求,且员工已履行请假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应支付补偿。
分析启示:员工应留存亲属关系证明、请假记录等关键证据;企业需完善婚丧假告知机制,避免因程序瑕疵承担法律责任。本案提示:法律未强制要求婚丧假必须书面申请,但企业内部制度不得违反法定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