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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丧假被拒索要补偿金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张某某婚丧假被拒索要补偿金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权益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配偶重病需陪护,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婚丧假,但公司以需提前30日申请为由驳回。张某某未获休假导致收入损失,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婚丧假期间的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构成侵权;公司称员工未按流程提交材料属于旷工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出示考勤记录及请假流程制度,发现其内部规定未明确婚丧假需提前申请。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及请假单,公司仅以未签字为由抗辩。仲裁委实地走访张某某居住地核实情况,确认其确需照顾患病配偶。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及精神抚慰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婚丧假规定》第三条,员工在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构成解除合同法定条件

分析启示:1.外企应完善休假制度实施细则 2.员工需及时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 3.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应明确约定 4.仲裁时效通常为1年,建议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