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补偿被支持
案件标题:婚丧假未获批员工索赔补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与公司因婚丧假补偿金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父亲突发重病需处理后事,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婚丧假申请并附医院病历及死亡证明。公司以未提前3日申请为由拒绝批准,张某某因无法兼顾工作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主张补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为法定权利,公司拒绝批准违法且需支付补偿;公司抗辩称请假流程未按内部规定执行,且张某某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主张无需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请假申请记录、医疗证明原件及离职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休假制度文件。经质证,公司制度中未明确婚丧假需亲属关系证明,仲裁委认定其规定不合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补偿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法定休假权利并支付相应工资。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