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补偿金败诉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被拒索赔补偿金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2024年某月其父亲意外去世需处理后事。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提交了请假申请及父亲死亡证明,但公司以未提前3日报备为由未批准休假。员工事后主张应享受婚丧假并要求支付因未休假导致的工资补偿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构成侵权,要求支付补偿金;公司抗辩称员工未按规定提前报备且死亡证明存在瑕疵,故无需支付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员工提交了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请假记录及通讯记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公司质疑证明中无亲属关系说明,要求补充证据。仲裁庭结合证据及公司规章制度,认定员工已尽合理告知义务,但死亡证明未明确亲属关系导致事实认定不清。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员工因未休婚丧假导致的工资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51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2条,职工在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为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定休假权利。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