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4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24年11月父亲去世需处理后事,按法定婚丧假规定休了15天假。回岗后张某某要求公司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发放,称'公司从未明确婚丧假工资标准'。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工资并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假期应正常支付工资,公司则认为员工未签订合同且未明确薪资标准,主张不支付工资。双方对假期性质及工资计算基数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张某某提交了请假审批记录、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及银行流水证明工资结构。公司仅提供入职登记表,未出示考勤记录。仲裁员现场核查后认定公司制度未明确婚丧假工资支付规定,但张某某工资单显示基本工资外有绩效奖金,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绩效奖金与出勤挂钩。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婚丧假基本工资及50%绩效工资共计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文件,员工需注意保存工资构成证明。婚丧假工资主张需注意时效,且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应明确与考勤无关。本案因公司制度缺失导致员工仅获部分支持,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修订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