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丧假未获批要求补偿遭拒
案件标题:张某某婚丧假未获批要求补偿遭拒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父亲病危需请假照料,向公司申请婚丧假未获批准。2024年8月,张某某以未享受法定婚丧假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约3.5万元。公司认为张某某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医疗证明,拒绝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构成违法,要求支付补偿;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提交完整证明材料,不符合内部请假制度要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医疗记录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说明,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经核查,张某某父亲确于2024年5月住院,但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请假审批单。仲裁委认定公司需完善证明材料审核流程,但张某某未完全履行举证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差额约2.1万元,驳回其余补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员工需留存亲属关系证明及医疗记录原件;企业应明确婚丧假证明标准;仲裁中未提供审批单可能影响补偿金额认定,建议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