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工资被拒 仲裁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工资被拒 仲裁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产生纠纷,案件涉及民营企业员工权益保障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父亲病逝需处理后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请婚丧假7天。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假期工资,张某某在假期结束后未返岗且未获补偿,于2024年8月向某市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公司应支付全额工资;公司辩称因未签订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且认为婚丧假不属于工资支付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请假单、父亲死亡证明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关系及工资标准。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截图,未能完整形成证据链。仲裁委认定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支持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赔偿未及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法定假期工资权益。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即使未签合同也应支付工资。劳动者应留存请假证明、工资记录等证据,维权时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