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异地请假被拒索要补偿金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异地请假被拒索要补偿金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婚丧假异地适用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配偶患病需返乡照料,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婚假15天。公司以员工工作地点与婚嫁地不一致为由拒绝审批,并要求其办理事假手续。张某某在未休假期间持续正常出勤,后因公司未支付相关期间工资,于2024年12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应异地适用且无需审批,公司则称内部规定要求婚假必须在户籍地休假且需提前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旷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结婚证、医疗证明及考勤记录,公司出示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地方性法规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冲突问题,并实地核查了张某某的工作地点与婚嫁地距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婚假期间工资补偿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定权益相抵触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地方性法规对婚丧假异地适用的保护,建议完善休假政策明确异地情况处理方式。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及时通过书面形式主张权益,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