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赔补偿金获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赔补偿金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金纠纷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企业,案由涉及婚丧假期间权益保障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因父亲突发重病去世,需返回某市处理后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依法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天婚丧假,但公司以需提前3日申请且未提供相关证明为由拒绝。张某某在未休假情况下离职,后向公司主张因未批假导致的损失,要求支付约3.5万元补偿金。公司认为张某某未按内部流程申请,且未提供父亲死亡证明,故不予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构成违法,应支付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按制度流程申请且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属于程序违规,故拒绝支付。双方对婚丧假的适用条件及公司内部规定是否合法有效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请假申请记录、父亲病危通知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公司则提供员工手册中关于婚丧假需提前3日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的规定。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公司内部规定是否与法律规定冲突,以及张某某是否实际履行了请假手续。经质证,公司规定中未明确婚丧假可事后补交材料,仲裁委认定公司拒绝批准的行为违反法定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补偿金共计约2.8万元,但因张某某未提前3日申请,酌情扣减部分金额。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享受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内部规定不得与法定标准冲突。
分析启示:员工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申请婚丧假,及时提交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需完善内部流程,避免与法定权益冲突;仲裁时注意时效问题,保存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主张工资差额及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