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未获批员工获补偿金争议
案件标题:婚丧假未获批员工获补偿金争议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配偶疾病去世需处理后事,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婚丧假15天。公司以需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为由暂缓审批,后张某某自行离职。离职后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审批婚丧假应支付补偿金约3.5万元,公司则认为请假流程未完成,且员工离职导致权益受损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审批义务应由公司主动履行,公司认为员工未按流程提交完整材料且已离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请假审批记录,员工提交了医院病历和殡仪馆缴费凭证。公司承认收到材料但未及时处理,员工主张补偿金诉求基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及时审批婚丧假构成违约,裁决支付补偿金约2.8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员工婚丧假申请,员工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离职后仍可主张未休假期间的补偿,但需证明公司存在过错且未休假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