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被拒员工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婚丧假被拒员工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事宜产生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父亲病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婚丧假,公司以未提供死亡证明为由拒绝。张某某未办理请假手续即离职,公司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工资。离职后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婚丧假应支付补偿金,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享有婚丧假权利并要求补偿金;公司抗辩称未收到有效证明材料,认为请假流程未完成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请假审批记录,但未找到相关证据。张某某提交了书面请假申请及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庭审中公司承认知晓员工请假事由但未明确拒绝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履行婚丧假审批职责,裁决支付张某某未休婚丧假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审批制度,员工需保留请假申请记录及事由证明。婚丧假虽非带薪,但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阻拦合理请假。本案因公司未留存审批证据导致败诉,提醒企业规范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