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获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上市公司因婚丧假工资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其父亲病逝需办理丧事,依法享有3天婚丧假。2024年5月,张某某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公司以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为由拒绝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在休假结束后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主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按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及请假事由说明,故有权扣除相应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请假单、单位出具的丧事证明及病历资料,公司对证明真实性提出质疑。仲裁委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未支付工资的具体事由,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制度性要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无合法依据扣减婚丧假工资,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休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但因部分证明材料不完整,酌情扣除20%作为瑕疵证明赔偿。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员工依法享受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婚丧假工资,员工应妥善保存休假相关证明材料。若因材料不全导致损失,可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但需注意时效性及证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