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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薪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婚丧假被拒员工索薪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权益产生纠纷,案由涉及休假争议及事件时效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母亲病危需请假照顾,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医院证明。公司以'需上级审批'为由拒绝批准,要求其正常出勤。张某某在请假期间未到岗工作,公司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工资。2025年3月张某某申请仲裁,主张婚丧假工资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公司拒绝休假且未支付工资违法;公司辩称休假申请未获批准且员工未及时补办手续,认为已过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医疗证明、请假记录及工资流水,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和人事制度文件。公司称请假流程需提前10日申请,张某某未遵守规定。仲裁员现场核实公司制度公示情况,确认未明确婚丧假审批时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约2.8万元,扣除未提前申请导致的部分绩效工资约0.7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支付3倍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婚丧假审批流程的公示制度,员工应注意保留请假凭证和公司拒绝通知的证据。主张婚丧假工资需在时效内提出,且应证明假期与法定情形相符。本案中公司未明确告知审批时限,导致责任分担。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