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假工资遭拒 仲裁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员工婚丧假工资遭拒 仲裁获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民营企业的婚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张某某因配偶重病需请假照顾,依法休婚假15天。公司以'非工作时间'为由拒绝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在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假期间工资及50%赔偿金,公司认为请假期间未提供劳动应视为旷工,且称已通过钉钉系统通知休假安排。双方就休假期间劳动关系存续状态及工资支付义务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两次庭审,张某某提交了结婚证复印件、请假审批单、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截图,但无法证明已实际扣减工资。仲裁员现场核查证据真实性,要求公司补充工资支付凭证,其拒不提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约3.5万元,并承担50%经济补偿金1.75万元。公司需在15日内完成款项支付,逾期将加付滞纳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用人单位应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且因未依法支付工资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婚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建议员工保留医疗证明、请假审批等完整证据链,企业应建立规范的考勤与薪酬管理制度。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及时主张权利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