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拒发婚丧假工资员工赢诉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拒发婚丧假工资员工赢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发放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因配偶去世申请婚丧假,公司以未提前报批为由拒绝准假。张某某实际休假15天并提供结婚证明,但公司仅支付了基本工资。2024年8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婚丧假期间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婚丧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支付,公司认为请假流程不合规且未实际工作无需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请假审批文件,公司仅出示内部制度文件。员工提交了结婚证、请假短信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休假事实。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规章制度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逾期利息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分析启示:法定婚丧假薪资支付义务不因员工未提前报批免除,企业应完善休假审批流程并留存证据。建议员工及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需规范休假管理制度避免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