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成功维权
案件标题:婚丧假工资被拒员工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丧假期间工资发放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母亲病逝需料理后事,依法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天婚丧假。公司以'未提前3天报备'为由拒绝批准,后张某某自行休假20天。复工后公司扣除其全部休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丧假属法定带薪假期,公司应支付工资;公司认为员工未按流程申请且休假天数超出法定标准,属于超范围休假应扣薪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请假审批流程,公司仅提交内部制度文件。张某某出示了医院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请假短信记录,公司未能举证员工存在违规行为。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制度中婚丧假条款与劳动合同约定存在冲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婚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赔偿未及时审批导致的额外损失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公司单方制定的超范围休假制度违反法定带薪假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扩大休假限制范围,员工应及时保留请假证明及工资流水。本案中公司制度与劳动合同条款矛盾,导致休假审批程序瑕疵,劳动者维权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