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索偿遭拒仲裁结果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婚丧假被拒索偿遭拒仲裁结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婚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父亲病逝需办理丧事。其按照公司规定提交了书面请假申请及死亡证明,但公司以'需提前15日申请'为由未批假期,且在张某某休假期间停发工资。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婚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已按公司流程申请婚丧假且提供证明材料,公司应支付工资;公司辩称员工未提前15日申请且未办理请假手续,属旷工行为,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拒发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请假申请记录、医院死亡证明及银行流水证明工资被停发;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文件。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告知婚丧假特殊规定,且死亡证明符合休假条件,依法支持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婚丧假期间工资约2.8万元,并驳回其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婚丧假无需提前申请但需及时报备。员工应保留请假凭证及证明材料,但若请假手续瑕疵可能影响赔偿诉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限制法定休假权利,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